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780|回復: 2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英雄聚光燈 ─ 蒂瑪西亞之力〔蓋倫〕

[複製鏈接]

20

主題

1

好友

787

積分

高中生

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4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217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00
    金錢
    3317
    威望
    787
    主題
    20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13-10-4 18:53:1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    蒂瑪西亞之力 ─ 蓋倫

    在瓦羅然大陸上,雖然人們對蒂瑪西亞軍隊理念的評價有褒有貶,但都對它抱以敬意。平民和士兵都嚴格遵守著「絕不寬容」的準則。這意味著,在戰鬥中蒂瑪西亞軍隊永遠不會找藉口、逃跑、或者投降。而蓋倫,擁有「蒂瑪西亞之力」頭銜的英勇戰士,就是軍隊的模範。在蒂瑪西亞和其卓越對手:諾克薩斯的戰場上,成千上萬的英雄相繼崛起與隕落。在兩軍飄揚的戰旗下,蓋倫第一次遇到了旗鼓相當的對手 ─「不祥之刃」卡特蓮娜。據參與了這場戰爭且倖存下來的士兵們轉述,蓋倫和卡特蓮娜的對戰,就像是以刀劍交鋒聲編織成的交響曲為伴奏,交纏起舞的致命華爾滋。

    身為蒂瑪西亞軍隊的驕傲、無畏先鋒軍團的領袖,蓋倫生平第一次氣喘籲籲地從戰場歸來…儘管有人懷疑使他精疲力盡的不只是戰鬥的激烈。這些謠言越傳越兇,因為此後的每一次戰鬥中,蓋倫都不斷追求與卡特蓮娜對戰的機會。身為蒂瑪西亞的道德模範,蓋倫從不理會這些傳言,因為他知道別人是無法理解他的。他是真正的勇士,能夠追求可敬的對手,就是他每天活下去的動力。能找到這樣惺惺相惜的對手,尤其是如此美麗又與眾不同的存在,就是蓋倫自己生存的意義。

    「想殺死一個敵人,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連他身邊的人一起砍翻。」─ 蓋倫的前線戰略



    技能介紹
    堅韌(被動)
    蓋倫如果在數秒內沒受到來自小兵以外的任何傷害,之後他每秒都會回復自己一定比例的最大生命。

    致命打擊(Q)
    蓋倫移除所有緩速效果,並增加,持續數秒。使用此技能後,下次普攻附加物理傷害,並沈默目標。

    勇氣(W)
    被動:蓋倫提高額外(由道具、符文或天賦等所獲得)物理防禦和魔法防禦。
    主動:蓋倫獲得一個防禦護盾,減少所受的傷害,並減少所受控場效果的持續時間。

    審判(E)
    蓋倫舞動死亡之劍,每秒對周圍敵人造成物理傷害。

    蒂瑪西亞制裁(R)
    蓋倫召喚蒂瑪西亞意志試圖殺死一名敵方英雄,對目標造成魔法傷害;目標失越多生命,所受此技能的傷害會越高。


    huffy.gif (7.4 KB, 下載次數: 67)

    huffy.gif

    無效樓層,該帖已經被刪除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2643

    積分

    大學生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4-11-14 07:54
  • 簽到天數: 974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5823
    威望
    2643
    主題
    0
    板凳
    發表於 2017-5-28 20:59:39 |只看該作者
    一代版本一代神,代代版本玩盖伦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30 08:03 , Processed in 0.031483 second(s), 18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