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2010 發表於 2012-11-15 20:44:11
哈哈。。。。。有点搞sssliangruu 發表於 2012-11-15 21:03:05
顶起,太有想象力了qzayi 發表於 2012-11-15 21:21:14
有才啊。有才。。liwu1999 發表於 2012-11-15 21:32:13
楼主,照你的说法 我觉得他是基友更合理!ad-rian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07:56
原来如此,楼主大才lawrencelz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09:13
吃饱了撑的,还能再掰更离谱点吗?skillfulyan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15:26
悟空要棒棒 是要捅LZ的菊花zwkbtxap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17:41
哈哈哈哈xi2015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26:41
顺悟空都成女人了,哥再也不相信爱情了。r38354 發表於 2012-11-15 22:34:36
哈哈,有见地啊